临泉县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26.7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8.3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3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临泉县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7万元。
我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4万元(无车辆购置费),2014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与2013年相比减少0.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9.33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缩减开支,致使招待费减少,同时,我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增多,侦查难度大,出差次数多,致使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大(2014年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8.59万元,未超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8.34万元。本年度我院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700人次,外事接待0此,共8.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前来提审、开庭、办理案件、开展检务督查等公务往来支出。
2014年与2013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81万元,减少8.85%。主要原因在于:在公务接待中,我院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阜阳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努力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37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临泉县检察院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联系方式: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lqjcy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