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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检察院:践行青绿理念 守护碧水蓝天
时间:2026-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9日上午,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在该县“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公益除草志愿服务行动,以实干践初心,以合力护碧水,用检察担当为县域生态绿意添砖加瓦。

活动现场,来自县检察院的党员干警与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迅速分工、密切配合,大家带着责任与热情,或手持铁锹铲除杂草,或弯腰徒手拔除枯枝藤蔓,细致巡查植被长势与水域生态现状,不放过每一处杂草丛生的角落,不遗漏每一件岸边杂物。俯身劳作的身影、干劲十足的模样,点缀在青绿岸线之间,构成了一道凝心聚力、守护生态的靓丽风景线。

此次志愿服务不仅有效清除了基地内的杂草杂物,美化了生态环境,更实现了“除草护绿”与“问诊把脉”的双向发力——干警与水利工作人员在劳作过程中,同步排查生态隐患,精准掌握植被生长和水域环境状况,为后续常态化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精准参考。作为临泉县检察院“思如泉涌”思政品牌的重要实践,此次活动更是党建引领公益诉讼、深化生态治理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让思政力量转化为生态保护的实际成效。

据悉,该生态修复基地位于临泉县杨桥镇杨桥闸河堤处,占地约15亩,是阜阳市首家“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于2025年3月18日正式揭牌落成,主要用于督促损害生态环境的当事人通过义务管护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此次公益除草行动,既是对基地生态管护的具体落实,也是检水两部门深化协作、共护生态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临泉县检察院始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耕“思如泉涌”思政品牌建设,依托“检察+行政”联动模式,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从昔日的“河流检察长”履职巡查,到如今的常态化生态志愿服务,逐步实现生态保护从治标向治本的纵深推进。

下一步,临泉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法治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把思政引领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用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为临泉县域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思政动能与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