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针对泉河杨桥段、谭棚段河道内存在的使用“迷魂阵”等禁用渔具捕鱼的现象,与县农业农村局专门召开诉前磋商会,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磋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泉河杨桥段、谭棚段非法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案件基本情况,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整改建议。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明照表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尤其是保护农村地区的动植物资源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合力保护渔业资源。
“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迅速核实,依法履行有关职责,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我县渔业资源的保护。”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为流域渔业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张亚鹏
编辑:李峥红
审核:白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