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最高检:从确权、控权、明责、追责四个维度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
时间:2024-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最高检:从确权、控权、明责、追责四个维度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

2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与实践”主题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出席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检察机关从确权、控权、明责、追责四个维度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是如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的?对此,高景峰介绍道,为了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2023年,最高检党组针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诸如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案职责不够清晰,有的地方放权有余、监督不足、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不够到位、不够准确等问题,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专章部署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专项整改;正在组织修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文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确权”,进一步明确办案职责。通过强化工作指引、完善考核方式,指导省级院修订检察官权责清单,市以下检察机关制定权责清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检察长与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与检察官、主办检察官与普通检察官、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之间的权责关系。截至目前,32个省级院已全面完成了权责清单的修订,检察权运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控权”,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探索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审核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提升监督效果。持续推进“智能化评查”“网上异地交叉评查”等试点工作,不断提升评查工作质效。常态化落实好“三个规定”,去年共记录报告23.8万件。

三是“明责”,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办案的司法责任。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入额的院领导必须办案,特别是科学合理确定入额院领导的办案类型,32个省级院均建立了领导干部办案清单、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实名通报、分级通报、业绩通报。推动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考核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办案过程中的阅卷、讯问、公开听证、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等亲历性事项的考察,通过业绩考评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司法责任。

四是“追责”,进一步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针对各地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线索发现、移送、追责程序启动、内外部协作衔接等工作机制,明确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政工人事、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完善检察办案环节司法责任认定和豁免具体情形,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既要严肃依法追责,又要切实保护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