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时间:2023-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期许和要求。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检察公益诉讼涉及领域范围广,具有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检察人员一般很难完全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决定了办案不能沿袭传统的办案思维和办案模式,需要强化检察人员科技赋能意识,构建检察公益诉讼和检察技术融合发展格局。

一、顺应“三个转变”,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深度融合

科技化、数字化正在成为各行各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也是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深入,现代科技运用越来越广泛,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为代表的“空天地”一体化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正在形成。这要求检察干警树立“科技强检”理念,顺应“三个转变”,将科技赋能融入办案全过程。

一是检察技术人员的定位,从办案辅助到办案主体转变。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从线索发现评估、立案调查、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直至庭审诉讼和判决,离不开检察技术的全流程支持。比如,大数据分析、快速检测、鉴定评估等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具有初始性、基础性地位,对成案、胜诉具有关键作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检察技术部门联合协作办案模式已成常态,检察技术人员已经成为办案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高检办理南四湖专案过程中,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不仅选派技术骨干全程参加案件办理,还商请有关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实践中,针对一些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将检察技术人员编入办案组,实现人员力量融合,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二是检察技术工作模式,由被动接受委托向主动融入转变。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持续拓展,检察技术参与办案的需求日益增长,呈现多样化特征。实践中,检察技术部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专业问题,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持。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公益诉讼系列案,就是在检察技术部门检测技术创新引领下实现的。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要改变传统分工思维定式,防止技术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主动邀请检察技术力量全程参与办案。三是检察技术支持路径,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在传统办案模式中,检察技术侧重于对既有专业性证据进行核实或者对相对弱势的证据进行专业性补强,科技发挥作用的方式较为单一,都是以委托鉴定评估和技术性证据审查为主。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对技术的需求是全流程、全方位的,支持路径也趋于多元化,因此要在发挥检察机关内部技术力量、装备作用的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专业鉴定评估机构、行政机关技术部门、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合作,画好公益保护同心圆。

二、聚焦“三个难题”,深化拓展现代科技赋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场景

检察公益诉讼是各项检察工作中更具有主动性的职能,也是为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提供服务的检察业务。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没有现成的证据材料可用,要聚焦线索评估难、调查取证难、公益损害评估难等问题,深入拓展现代科技赋能办案的应用场景,更加有效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一是强化大数据思维,破解线索核查难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有在检察履职中发现、人民群众控告举报、其他机关转交、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反映等多种渠道。随着检察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认可度越来越高,线索发现难问题已基本破解。在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紧缺的情况下,如何高效核查数量庞大、多元异构的公益损害信息,形成高质量案件线索,是当前面临的重点问题。这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模型等研发运用,通过碰撞、筛选、计算,将海量碎片化信息变成有用有序的数据,以此破解线索核查难、转化难问题,要着力打通行业数据壁垒,丰富大数据监督模型种类,提高模型精度、扩大模型运用范围。如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研发非法采矿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获取重载车辆轨迹等数据,“以点锁车、以车寻点”,从矿石加工厂追溯至非法采矿区域,并由此确定作案车辆、运输次数,进而根据涉案车辆深挖其他非法矿石加工厂。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6件,移送非法采矿线索37条。二是丰富技术调查手段,破解调查取证难问题。检察公益诉讼涉及的专业领域广,违法行为和公益损害事实的查明、因果关系的判断等,均离不开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专业设备的有力支撑。比如,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多数案件现场地处偏远地带、河流林场,甚至是隐蔽场所,加上环境污染问题成因复杂、潜伏周期长,有的损害还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扩散,兼具跨区域特点,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一些食品存在新型违法添加问题,检测技术的跟进突破决定了案件能不能办、能不能办成、能不能达到最佳效果。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导致安全风险、隐患的危险程度,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意见。同时,目前法律对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仅作原则性规定,对于不履行配合义务的组织和个人,缺乏刚性约束,以检察科技装备创新增强调查取证能力,是破解调查取证难的有效方式。最高检研发推广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其中一项功能就是发挥志愿者人数多、分布广、具备专业知识的优势,协助核实公益损害问题,为办案提供参考。三是完善检验鉴定配套机制,破解公益损害评估难问题。公益损害本身具有复杂性,损害程度和损害范围往往很难准确界定和量化,办案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难、鉴定贵、鉴定周期长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检察机关要推动完善鉴定评估技术标准、规范鉴定评估标准、降低鉴定评估成本,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纳入检察机关鉴定登记管理业务,深化落实“先鉴定后收费”制度;加快推进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工作,力求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功能互补、区域共享;同步完善相应的采样检测规则、程序标准,促进提高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针对鉴定评估方式难以适用或者鉴定费用明显高于公益损害修复费用情形,检察机关要用足用好专家、专业机构和行政机关意见,结合案件其他证据依法认定相关事实,为鉴定评估提供替代方案。比如,在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修复的案件中,对于固碳释氧生态服务功能的评估,多以林业部门出具的认购碳汇减排意见报告或专业机构评估报告为依据。

三、强化“三个导向”,健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

《“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等业务工作技术支持体系。因此,检察机关要坚持办案需求主导、科技创新牵引、协同共赢发展思路,围绕技术装备、信息化平台、鉴定评估机制、协作机制、技术人才队伍等内容,构建实用、管用、好用的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一是坚持业务导向。检察技术的根本作用是赋能法律监督,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更加精准、规范、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结合办案,总结提炼相关规则,提出明确、合理的办案需求,为检察技术研发和装备配备提供参考。比如,各地生态环境基础要素、办案数量、办案类型存在差异,检测鉴定需求也各不相同。检测实验室建设要因地制宜打造“专而精”的检测项目,避免供需不对称造成资源浪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广、环节多,不同案件类型和办案场景面临的专业技术问题大不相同,检察技术办案应当有所侧重,提高针对性。特别要提高检察技术和业务的融合度,针对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做到同步跟进、共同研究、协同推进。比如,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要研究如何采取技术手段加强类案问题分析,为检察公益诉讼围绕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坚持效果导向。要按照实用、管用、好用标准,评估新技术、新应用、新场景的价值。比如,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和大数据平台建设过程中,硬件设施的配套、外部数据的接入、下辖检察院的联通只是基础,关键要看其在线索筛选、案件指挥、力量调配等方面能否发挥实际作用。同时,加强检察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运用科技办案的意识和能力,防止建用脱节等现象出现。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