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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示】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措施公示
时间:2021-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便民利民重点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深入推进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

为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让涉案民企甩掉包袱,放手发展,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开展新一轮涉民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对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和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后长期“挂而不侦、侦而不结”案件进行拉网式集中清理排查。对超过法定期限为移送审查起诉、未撤案也未依法作出其他处理的涉民企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或撤案;对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以内,或者未采取强制措施但立案之日起两年内未移送审查起诉或未依法作其他处理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对部分同案犯已判决的以事立案导致长期“挂案”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对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

二、开展“清河清湖”专项活动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河湖治理部署、人民群众关心、多发易发常发的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促进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大与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联动,建立“共建清单、迅速交办、联合整改、共同验收”办案协作机制,实行线索共查、联合督查、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河湖“四乱”突出问题,积极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方式,推动全县河湖管理和生态环境整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护目标,致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三、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

紧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通过办理一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积极推进食品领域十倍惩罚性赔偿及消费领域三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落实。

紧盯“头顶上的安全”。集中开展楼体“外墙墙皮脱落”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消除墙皮脱落安全隐患。

紧盯“脚底下的安全”。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深入开展“井盖安全”专项活动。实地走访排查问题“窨井盖”,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对象范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重点开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监督电话:0558-6536930;来信地址:临泉县兴泉大道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