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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犯罪嫌疑人韦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时间:2020-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嫌疑人韦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0年9月10日由安徽省临泉县公安局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自2014年10月起姚霞发(另案起诉)先后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成立上海上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融颖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在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6楼设立办公经营场所作为总部。此后,姚霞发伙同他人,在全国江苏、安徽、广东、河南、海南等多个省市内开设线下门店及成立“融颖金服”线上“P2P”平台,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以对外允诺高额回报(年化收益率4.8%至9.6%)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5800余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人民币9.24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逾4.8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临泉分公司自2016年7月成立以来,犯罪嫌疑人韦平组织公司人员通过上街发送上有公司印制的投资宣传单,主要通过向社会人员口口宣传等方式宣传上有公司的投资返利的信息,宣传上有公司的线下门店及“融颖金服”线上“P2P”平台,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以对外允诺高额回报(年化收益率4.8%至9.6%)为诱饵,按照上有公司的要求宣传债权认购:即投资人投资期限3个月、6个月、12个月,年化率4.8%-9.6%。韦平组织临泉分公司人员以上有公司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期限和金额,借款人将投资款直接转到上有公司账户,临泉分公司将投资人的姓名、投资时间、期限、金额等信息发送给上有司,投资到期后由上有公司账户直接给投资人返还本息。韦平及临泉分公司员工由上有公司每月发放工资。

通过以上方式,临泉分公司共向3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55.376万元,造成经济损失622.376万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详见附件中本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58-6536921。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1日

 

附件: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一、诉讼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对下列事项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

6.控告权

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

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8.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

你有权要求对你进行询问的检察人员向你出示证明文件。

询问笔录应当交你核对。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

你有权请求自行书写陈述,检察人员应当准许。

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你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交民事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如果你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时候,你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0.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

你若未满十八周岁,询问时将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你的诉讼权利。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要求通知你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你若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二、诉讼义务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

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

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必要的时候,经检察人员要求,你应当亲笔书写陈述。

4.接受检查的义务

你应当接受为确定你的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迹、尿液等生物样本。

如果你是女性,检查你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