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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临泉县检察院招聘驾驶员公告(一)
时间:2019-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泉县检察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2016-03-21 09:27:58  来源:临泉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全县、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依分数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 5,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

2、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心健康,身体无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C1以上驾证3年以上驾龄,有A1驾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有A1驾证和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③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④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71日至201974,逾期不予报名。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4张,填写《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地点:临泉县检察院二楼计装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6536901,联系人:夏黎娜。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各占50%。其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驾驶技能测试采取道路实际驾驶方式,考察驾驶员驾驶技能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拟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弃权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据分数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定拟聘人员,在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所空岗位依据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为县检察院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为2个月,月薪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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