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1 09:27:58 来源:临泉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全县、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依分数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 5名,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
2、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心健康,身体无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C1以上驾证3年以上驾龄,有A1驾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有A1驾证和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③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④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4日,逾期不予报名。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4张,填写《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地点:临泉县检察院二楼计装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6536901,联系人:夏黎娜。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各占50%。其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驾驶技能测试采取道路实际驾驶方式,考察驾驶员驾驶技能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拟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弃权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据分数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定拟聘人员,在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所空岗位依据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为县检察院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为2个月,月薪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2019 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