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8.2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9.1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0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临泉县检察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9.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前来提审、开庭、办理案件、开展检务督查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阜阳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4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3年,临泉县检察院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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