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201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7-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2.40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8.06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34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4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12.406万元。含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063万元。本年度我院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650人次,外事接待0次。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前来提审、开庭、办理案件、开展检务督查等公务往来支出。与2015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167万元,减幅2.03%,原因在于:在公务接待中,我院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临泉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43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227万元,下降49.32%,主要原因为:2016年年初,我院开始执行公车改革,同时,我院严格控制车辆使用,缩减开支。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年底,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实际保有量为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公车改革上交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

 

联系方式:0558-653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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