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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报告】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8日在临泉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定位,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服务效果为核心,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从严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9394人,提起公诉359428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8113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坚持“严打”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轻处理,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1213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23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因民事纠纷发生的轻伤害、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26件。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共召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19次,依法不批捕15人,不起诉6人。

——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防范和化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完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环节。共接待来访群众890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117件,检察长接访260余人次;集中力量解决信访积案,对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包案到人,逐一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使23件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及人大的监督,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突出办案重心,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领域的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18人,渎职侵权案件47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反贪工作大案比例为100%。依法查办了安徽奥宏超细滤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高达360余万元,为我院建院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处的力度,成功查办了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的县公安局刘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县房产局王某某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职,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工作同步开展,针对案件成因及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协助堵漏建制;积极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与20多家网络单位配合,深入防控网点开展警示教育81次。全面推进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工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4次,积极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在全县32个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26场次,参加听课的镇村干部达2600余人,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扎实开展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措施,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使诉讼监督的成效服务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受理和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24件,审查后监督立案8件;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建议15次,对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未予刑事追究的,依法追捕、追诉11人;完善引导侦查机制,对7起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严格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共提出刑事抗诉68人,改判或发回重审44人;不断完善量刑建议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提出量刑建议287  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23次,有效地拓宽了监督领域。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3件,做好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判决裁定的息诉服判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6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和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杜绝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抓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检察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对看守所“进、管、出”三个环节的检察监督力度,积极配合县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7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共向监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意见和建议50件,均得到落实和纠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能力这一核心任务,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以“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评议检察工作。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依法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活动及事项,全面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在诉讼中落实阳光执法理念,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规范检务告知工作,依法主动及时告知当事人应知事项,保障其诉讼权利义务的落实。大力加强网络的开发利用,积极运用网络开展检察宣传,提供便民服务,打造检民互动平台。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不断完善以规范办案流程为重点的执法工作运行体系。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立案报备制度和撤案、不起诉案件报批制度,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经上级院审查批准逮捕1313人。切实加强自身执法监督,从办案源头抓起,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全面实施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从办案的各个环节上防止和纠正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办案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执法行为的廉洁性,没有发生任何错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事故。

——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目标,全面完成上级院组织的统一业务软件应用工作,实现办公、办案报批流转等程序的网络化管理,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办案、组织、协调、监督等各个工作环节,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和根本措施,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检察队伍。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四风行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多项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练兵,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技能,1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检察官资格。

——抓好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道德讲堂”、“中华经典诵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活动,在全县“中华经典诵读”比赛中两个节目分获一、二等奖,荣获第八届“市级文明单位”、“综合考评优秀达标单位”等多项荣誉,有24人次分别获得省、市、县表彰。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县委的关心重视下,今年三月份解决了十名干警的副科级职级待遇,七月份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将中层岗位全部列入竞岗范围,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程序,有19名干警进入中层领导岗位,52名干警进行了交流轮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有效地提升了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从健全制度体系入手,先后修订完善了涉及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纪律作风建设等9个方面共计36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执法制度等诸多方面,把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纳入了制度管理的范畴。在制度执行上,党组成员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一岗双责”,健全考评机制,有效制约违规行为,形成了对队伍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树立了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并就公诉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议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体会到,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存在一定偏差,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重化解矛盾、不重视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检察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突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主动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主动地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有案必查,进一步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生的职务犯罪。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继续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防止放纵犯罪和冤及无辜;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加大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增强监督实际效果;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力度,防止罪犯脱管、漏管。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完善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检察教育培训。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最高检的基层院建设规划,促进基础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六、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实履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美好临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