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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掌握全院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院领导安排好各个时期的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经常检查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需要,主动收集各种信息。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筛选、加工、综合管理,注意及时传递和反馈。、

三、协助院领导处理和解决好工作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搞好对内、对外协调工作,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

四、负责起草本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通报等,审核以本院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负责处理检察信息,办好《临泉检察》。

五、负责以本院名义召开、应由办公室负责的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检查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负责上级党委和人大通过的,应由本院办理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催办工作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及本院领导批办件的催办查办工作,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七、负责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人大交办的督查案件工作,要做好督察案件的等级、呈报领导签批、分发、催办、审查、反馈。

八、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检察长办公会和院务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联络人民监督员工作。

十、经常与县委办公室、人大常委办公室、县政协保持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一、贯彻国务院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搞好本院的公文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各种文字材料、各种案卷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工作,负责指导各科的档案工作,保持档案工作先进水平,使档案为检察工作服务。

十三、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监督保密规定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干警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四、负责文印、通信和本院印章、机要信件的管理、使用及文件传阅、报刊的征订分发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58-6536902

负责人: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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