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工作职责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
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监管;
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
五、统一负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
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
七、组织、指导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和辖区下级检察机关的执法业务考评工作;
八、承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0558-6536870
负责人: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