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安徽法制报 | 明光:多举措促进刑事和解
时间:2023-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0月12日《安徽法制报》3版

标题

明光检察多举措促进刑事和解

本报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钱小帅

2022年以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为此,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司法办案+风险防控+矛盾化解”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切实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故意伤害类案件33件35人,促成和解后相对不诉或提出缓刑建议27件27人,同比上升9倍;共办理交通肇事类案件61件61人,促成和解后相对不诉或提出缓刑建议45件45人,同比上升120%。

加强释法说理 促进矛盾化解

2022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徐明高速由北向南行驶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受伤、1人当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王某某被明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某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但双方就民事赔偿始终无法达成和解。为此,案件承办检察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同意赔偿死者家属98万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近亲属对王某某表示谅解。

在办案过程中,明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把释法说理工作融入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规劝犯罪嫌疑人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切实增强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认同感,努力为刑事和解创造条件。

完善协商联动 解决矛盾纠纷

今年4月4日,钱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时,与丁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丁某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逮捕为取保候审,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起诉时,办案检察官向法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

在办案过程中,明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十分注重与律师、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为提高律师对当事人和解的参与度,充分听取律师对于案件事实、定性的意见以及当事人的诉求。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对于犯罪嫌疑人已履行赔偿义务或提供赔偿保证金,经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公安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就刑事和解案件的量刑达成更多共识,进一步提高确定刑和缓刑的适用比例。

推动检调对接 化解信访风险

2022年4月3日,蒋某某与唐某某因车辆停放问题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造成唐某某受伤,后蒋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受到法律的惩处。案发后,被害人自始至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并因医疗费用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案件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唐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缓解被害人生活压力的同时,将该起信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办案过程中,明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努力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并实施“一案一策”。为此,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全面、细致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在查清事实、厘清原委的基础上依法办案。对于信访隐患案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做思想工作,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借助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不断加强检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及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