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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检察: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晴空
时间:2023-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坚持“主动服务”的办案理念,对因案陷入困境的弱势群体,能动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为其维权解困,帮其撑起法治晴空。


支持起诉助维权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项义务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抚养、教育和保护对于患病的小楠(化名)却成为奢望。

小楠父亲于2022年11月4日诉讼离婚,因当时无法联系上其母亲,小楠父亲放弃要求其母亲支付抚养费的诉求,此后小楠姐妹二人跟随父亲生活。不久,小楠被确诊为左胫骨骨肉瘤,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小楠父亲远远不能负担小楠的巨额医疗支出和生活支出。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了解该线索后,开启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2023年5月15日,小楠姐妹二人向临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2023年5月24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经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后,临泉县人民法院及时作出要求小楠母亲承担相应医疗费及抚养费的判决。

司法救助解民困


判决生效后,因小楠母亲下落不明,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但小楠的病情不能等待,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部门及时与该院司法救助部门联系,将小楠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部门审查,并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调查核实,小楠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小楠被确诊后,左腿已经截肢,属叁级肢体残疾,且后续治疗还需要巨额费用;其妹妹患有癫痫,属叁级智力残疾。小楠姐妹二人平时的生活及小楠就医期间生活均由其祖父母予以照料,父亲在外务工维持日常家庭开销及小楠治病费用,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小楠系未成年人,因身患重病急需治疗且无法追索到抚养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0元。考虑到小楠后期治疗费用巨大,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还提请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其救助20000元;同时,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县妇联、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综合帮扶。


今年以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多件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推进和完善“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强化与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最大限度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