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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检察:听证会开到村委会,只为让泉河鱼更多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719日上午,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听证会在临泉县谭棚镇郭大村委会公开举行。检察机关不仅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参加,同时还邀请了县农业农村局的负责同志以及郭大村群众代表参加。



经查,202341117时许,郭大村村民陈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地笼在大胡湾村北侧泉河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临泉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清点称量,陈某某非法捕捞鲫鱼、黄颡鱼、螺蛳、河虾等水产品约28公斤,造成生态资源损失900余元。



陈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也触犯了民事法律,破坏了水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司法政策以及恢复性司法理念,检察机关提出了如果陈某某购买与生态环境损失等值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在综合考虑其他情节的基础上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理的意见,得到了听证员的一致认可。



为做到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听证会上,检察机关邀请农业农村局的负责同志向参会群众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县的禁渔政策、农业农村部门正在开展的查处工作,发动参会群众向身边人多宣传,对身边非法捕捞的现象多制止,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听证会结束后,参会人员共同来到泉河岸边,在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陈某某将购买的鱼苗放流进泉河。陈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自己从轻处理,以后一定会把自己的经历向身边人宣传,争取当好一名保护鱼儿的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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