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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英烈红”,无名英烈也应被后人铭记
时间:2022-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415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再次来到宋集镇无名解放军烈士墓,发现昔日荒凉萧条,长满蒿草的八位无名解放军坟规整肃穆、边界清晰,显现出应有的庄严、肃穆之象。

       时间回到2021年的6月份,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做对党忠诚的公益卫士主题活动中联合监管部门排查了全县境内的烈士纪念设施。经过排查发现,位于宋集镇赵围孜村八名无名解放军烈士墓存在着墓碑未见碑文及相关牺牲经过介绍,墓上杂草丛生等问题,与烈士纪念设施应有的庄严肃穆的要求差距甚远。

 

修缮前)

       经调查,解放战争时期,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途经临泉期间,8名解放军伤病员由迎仙后方医院向东南转移,途径国统区宋集镇赵围孜村的黄冈,于1947年腊月27日夜里被国民党保长和土匪杀害,后被掩埋在宋集镇赵围孜村。解放战争胜利后当地群众自发立碑纪念。由于无人管护,墓地年久失修,淹没在农田之中。八名解放军烈士墓记载了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战士受到的残酷迫害,反映出形势的紧张和敌我矛盾的尖锐对立,警示着解放成果的来之不易。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烈士纪念设施是红色资源的重要载体,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据此,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向监管部门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该烈士墓进行修缮,保护好临泉的红色资源。

 

(修缮后)

       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与所属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沟通协调,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方案,对烈士墓进行了修缮。现场可见有部分单位和学校开展主题纪念活动的红色条幅,烈士墓已然成为了一处红色教育基地。 

       革命烈士为革命事业献出宝贵生命,战争年代一些烈士牺牲后就地安葬,形成零散烈士墓,但是每一位烈士都不能被遗忘。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铭记英雄,就是要传承革命文化,保护好红色资源,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