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之——“河流检察长”走马上任,为每条河穿上检察保护衣
时间:2021-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3月12日,临泉县检察院为全面推行河长工作制要求,明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县级河流总检察长”,三名副检察长为该县涎河、谷河、临艾河等七条河流的“河流检察长”。

 

2021年3月19日,“河流检察长”陈坤与该县县政府“河长”符国风副县长一起巡查该县涎河河段的生态环境治理情况。3月25日,“河流检察长”崔向安与该县县政府“河长”杨世洲副县长一起再次来到流鞍河城关至鲖城河段巡查该河段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该院明确的四位“河流检察长”已走马上任开始履职,每个季度将对县域内的七条大河开展定期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为当地河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给每一条河配一位检察长是该院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一项新举措,也是为推深做实“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工作的又一新活动。临泉县检察院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的讲话精神,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河流检察长”与“河长”联合开展巡查活动是实践活动的又一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