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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检察:返还扶贫资金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20-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扶贫资金的去向关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始终保持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力配合我县困难群众脱贫攻坚,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确保扶贫资金专用于脱贫攻坚事业,保障扶贫领域资金专款专用,两高一部专门出台《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精神及上级院领导安排,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传达学习规定精神,并就此项工作着重安排部署。

一、全面摸清底数。经认真细致排查,我院办理的涉及扶贫领域资金返还案件集中在职务犯罪案件,2019年以来共排查出涉扶贫领域资金需返还职务犯罪案件30余件,涉及扶贫领域资金200余万元,部分案件中临泉县监察委员会暂扣涉案扶贫资金180余万元。

二、及时沟通协调。根据《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职务犯罪案件组办案人认真研究制定返还方案,方案将涉扶贫领域案件分类处理。方案经我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与案件临泉县监察委员会进行沟通,得到了临泉县监察委员会的认可,同时与临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及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并达成共识。

三、切实返还资金。经过前期与临泉县监察委员会沟通确认,梳理出第一批涉及扶贫领域需返还资金案件9件,暂扣涉扶贫资金60余万元。为此,我院及时与临泉县监察委员会及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对接,该60余万元涉扶贫领域案件暂扣资金已如数转入临泉县财政局扶贫专户,此款将继续用于我县扶贫事业,助力我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我院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积极沟通协调,主动作为,切实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服务我县扶贫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