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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7-06-29  作者:  新闻来源: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临泉县委、临泉县人民政府同意,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胜任聘用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临泉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1988年12月31以后出生)以下。

4、体貌端庄,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有关体检标准。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稿录入和编辑。

6、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7738时至7918时止。报名地点: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楼政治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与业绩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三张。)

2、资格审查。临泉县检察院负责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2以上比例。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临泉县检察院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测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社会、历史、人文、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测试内容为电脑实际操作能力,主要是文稿录入、编辑、打印等实际操作能力, 分值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3、参加岗位考试招聘人员均按照笔试、测试综合得分(笔试50%,测试20%)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入围。  

四、面试

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依据竞争者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进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3)。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的操作规程执行。

3、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在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从本次考试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民检察院网公示7天。

2、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和接到来信来访举报有违规违纪的问题,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培训,培训结束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县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符合续聘条件的,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参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县检察院报到,5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可以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八、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不低于1600元,试用期合格后每月工资不低于190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随着社会经济情况变化,可酌情适当增幅人员工资。按照《临泉县检察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办案出差等补助。

咨询电话:0558-6533709

监督电话:0558-6536930

特此公告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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