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我院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采取“走出去”与“迎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较好效果。
活动当天,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以宪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活动,邀请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一起走进县检察院,一起了解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增强青少年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向善。
文字:张佳慧
编辑:李文涛
审核:白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