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阜文明委〔2017〕7号)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我院将申报第十届临泉县文明单位。
近年来,院党组对文明创建工作非常重视,不但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还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通过全体干警积极努力,院文明争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被阜阳市评为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被临泉县评为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2015年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典型,2016年被安徽省组织部和省检察院评为2011-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县评为双拥共建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综合治理优秀达标单位。我院的文明创建软件、硬件条件都已具备申请阜阳市文明单位的条件。
现将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文明办地址:阜阳市清河路539号市委办公大楼八楼西,电话:2295097、2295667。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日